冷熱沖擊試驗箱之溫度沖擊的基本方法
作者:
salmon范
編輯:
瑞凱儀器
來源:
sdiy5ec.cn
發布日期: 2019.08.17
一、溫度沖擊試驗選擇原則
冷熱沖擊試驗箱的溫度沖擊適用于可能會在空氣溫度發生急劇變化(指溫度變化率大于10℃ /min)的地方使用的電子產品,也可作為一個環境應力篩選(ESS)試驗,用來激發故障。溫度沖擊是以不大于Imin 的轉換時間將產品依次暴露在高溫區域和低溫區域,并循環一定的次數按實際需要確定)
,通常是為了揭示產品在低于極端溫度變化速率只要試驗條件不超過產品的設計極限)下出現的安全性問題和潛在的缺陷,而ESS試驗一般按GJB1032進行,高溫和低溫的變化速率為5C/min,當溫度變化速率大于10℃/min時,將使用溫度沖擊來替代環境應力篩選。
二、溫度沖擊試驗條件的確定
1、試驗的基本要素。溫度沖擊試驗的進行需確定下面幾個要素:
1)試驗溫度(高溫、低溫):應盡量以反映產品預期使用情況的前提確定溫度條件,確定方法如下:
一是從冷熱沖擊試驗箱的高、低溫試驗獲得的試件溫度響應來確定試驗條件;
二是根據產品預期工作和貯存的地理區域的氣候數據來確定,地表極植可根據GJB150.3A - 2009、GJB150.4A - 2009和GJB150. 7A - 2009獲得,不同高度的溫度可從GJB1172. 12- 1991中查到;
三是根據產品極端的非工作溫度要求確定。
2)高低溫持續時間:
一是高溫持續時間:一方面通過產品在貯存高溫中達到溫度穩定的時間確定;一方面通過產品在日循環中達到工作響應溫度的時間確定;
二是低溫持續時間:產品在低溫極值下達穩定時間確定。
3)循環次數:對于暴露于溫度急劇變化情況很小的產品,只進行一次溫度沖擊試驗,而對于較頻繁暴露于溫度急劇變化情況的產品進行3次或3次以上沖擊,沖擊次數主要由產品預期使用事件次數確定。
4)轉換時間:一-般要求不大于1min。
5)相對濕度:除產品有特殊要求對多孔滲水材料,如纖維材料需控制)外,-般不考慮控制相對濕度選定本試驗和相應程序后,還應根據有關文件的規定、應力篩選要求以及為該程序提供的信息選定該程序所用的試驗條件和試驗技術。若有實測數據,則應使用實測數據。
2、試驗的程序選擇。
1)程序I恒定。主要用于揭示“溫度急劇變化”對裝備的影響,該試驗中“溫度急劇變化”要比單純的高溫試驗和低溫試驗對產品的影響更重要。特別是要用“更嚴酷的溫度變化”來評價電子產品的安全性或初始設計是否滿足要求或必須用“極值溫度”對產品進行考核時,均需采用程序I ,如圖1所示。
2)程序II 循環。主要用于對真實環境進行模擬,因為高溫值是隨日循環全國1%工作極值相應溫度及濕度日變化,見GJB1172.2- 1991)而變化的。如圖2所示。